7月23日盘后,深圳能源(000027)(000027.SZ)发布《关于投资建设汕尾红海湾六海上风电项目的公告》。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能海洋能源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海洋能源公司)所属全资子公司深能海洋能源(汕尾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汕尾公司)拟投资建设深能汕尾红海湾六海上风电项目(以下简称:本项目),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78.97亿元,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15.81亿元,其余投资款拟通过融资解决。公司拟为上述项目向海洋能源公司增资人民币15.31亿元,增资后海洋能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,600万元增至人民币15.87亿元。海洋能源公司拟为上述项目向汕尾公司增资人民币15.31亿元,增资后汕尾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,984万元增至人民币15.81亿元。
深圳能源对项目基本情况介绍称,本项目位于汕尾市南侧海域,场址外缘边线包络面积约62平方公里,水深40.7-46.6米,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33公里。项目规划容量为500兆瓦,安装36台14兆瓦风机,年等效满发小时数约3,203小时。拟建设一座500千伏海上升压站和一座500千伏海上无功补偿站,登陆点及陆上集控中心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,送出海缆线路约93.74千米。电能经陆上集控中心接入500千伏深汕站,实现海上风电绿电送深。本项目储能配置50兆瓦/100兆瓦时,拟建设全生命周期数智化海上风电场,同时拟配套建设海洋牧场工程。
陆上集控中心采用“共建+自建”模式,主要建设内容为开关站、电气楼、辅助生产区、办公区和生活区等。拟由汕尾公司负责牵头建设陆上集控中心共建部分,供红海湾三、四、五、六4个项目共同使用并分摊费用。陆上集控中心整体静态投资为人民币11.03亿元,其中4家共建部分静态投资为人民币9.06亿元(其中汕尾公司承担25%、人民币2.26亿元),汕尾公司自建部分静态投资为人民币1.97亿元。
对于此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,深圳能源表示,投资建设本项目高度契合国家能源战略,符合公司发展战略。一方面可丰富公司能源业务类型,开拓新的大型能源发展赛道;另一方面可提升公司绿色清洁能源装机占比。本项目建成后,将为深圳市提供绿电,助力深圳市打造世界级绿色低碳产业集群。
同时深圳能源提示,本项目存在电价波动、施工建设及不可抗力等风险。公司将通过科学制定市场交易策略、积极参与CCER和绿证等多元化交易、控制工程造价、提高运营效率等措施降低因电价波动造成的风险;采用标准化施工体系建设、提前与施工企业制定应急预案、科学制订施工进度计划并做好施工窗口期规划管理等方式,保障项目建设如期完工;对风机选型、风机基础、结构安全、潮水、海况、抗震等设计方面进行充分考虑,从源头降低极端气候风险的影响,同时完善保险保障、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聘请专业海上安全管理团队协助管理。
深圳能源主营业务是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、生产、购销。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力-燃煤、电力-燃机、电力-水电、电力-风电、电力-光伏、生态环保、综合燃气。公司实控人系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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